2017/07/07~2017/07/07
臺灣金融研訓院院本部 菁業堂(2樓)
請詳參附件「106年度早期參與專業人員資格檢覈課程暨復效測驗」DM及報名簡章
新台幣3,600元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業已屆滿四年餘,民眾維權意識日漸高漲,各類型爭議事件亦屢見不鮮,訴訟案件更方興未艾。緣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自民國99年起規劃推動「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以下簡稱本制度或TPIPAS),積極協助企業、組織或公務機關完善個人資料管理流程、降低個資外洩等事故風險、提升法令遵循度,增進民眾對交易安全之信賴,促進產業發展兼產值之提升。
回顧過去的兩千多個日子裡,因為有您的支持及參與,使得TPIPAS不斷變革、茁壯與精進,並適時為臺灣注入充沛的個資保護與管理能量!沒有您,許多企業或組織恐需費更多時日才能走過個資法修正後的法規調適、制度導入與建置及法令隔閡消除;放眼未來,我們仍殷切仰賴制度各級專業人員,期能攜手並進,邁向國際,為我國的個資保護與管理,再造新猷!
為鼓勵早期參與本制度之專業人員賡續精進個資保護與資訊安全管理能量,保障早期參與本制度專業人員持續訓練需求,避免其因課程報名向隅,致受資格維護之期限不利益,兼顧既有全體TPIPAS專業人員權益,期廣儲TPIPAS專業人員於各事業,俾擴散本制度效益,爰依據「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早期參與專業人員資格維護暨檢覈復效要點」,辦理本課程暨測驗。
本次課程,我們將透過一系列綿密、緊湊且富含個資法遵與TPIPAS制度內涵的專業知識,透過課中共同參與、課後測驗評量的互動形式,凝聚歷年各級專業人員對制度之認同與強化向心,重新喚起全體對個資保護的赤誠與使命感!
時間配佈 |
使用時間(分鐘) |
單元主題 (課程編號:TPIPAS-QCCERE-001) |
講師及 監試員 |
1300-1340 |
40 |
學員報到 |
|
1340-1440 |
60 |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實務新近發展 |
TPIPAS維運機構講師群 |
1440-1450 |
10 |
中堂休息 |
|
1450-1550 |
60 |
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規範輯要及管理實務 |
|
1550-1600 |
10 |
測驗前休息 |
|
1600-1700 |
60 |
資格檢覈測驗 |
TPIPAS維運機構業務執行小組 |
貼心提醒事項:
※參加「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早期參與專業人員資格檢覈課程暨復效測驗」,全程參訓,且經測驗達及格標準者,其資格暨證書效力,均自原有效期限屆滿翌日起,復效展延或賡續展延三年。(不另發給證書)
※參加「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早期參與專業人員資格檢覈課程暨復效測驗」,全程參訓,經測驗未達及格標準,但其資格暨證書迄授課當日仍有效者,視為參與各級專業人員持續訓練課程完訓,核給「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各級專業人員持續訓練點數」3點。
※本課程名額有限,依報名序錄取至額滿為止。我們將透過系統寄發email通知予錄取者。
※執行單位保留調整課程內容、講師安排、課程場地及變更日程之權力。
※講師於活動進行時,得視實際情形,酌予調整或變更部分內容。
貳、 招收人數
最大招收人數為225人(惟TPIPAS維運機構仍得酌情調整),因授課場地限制,依網路報名
序受理各梯次報名,額滿為止。登記候補者,需俟錄取名額釋出情形,依序通知遞補。
如遇報名人數不足,執行單位得延期或取消開課,並通知學員課程異動資訊。
參、 課程大綱
一、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實務新近發展。
二、 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規範輯要及管理實務。
三、 資格檢覈暨復效測驗。(課程結束後,隨即舉行)
肆、 報名及課程注意事項
一、 請務必先註冊成為「個人會員」,於官方網站報名頁面填寫完整資料並送出後,您將會收到一封「報名成功」通知函,惟並不代表「已錄取」。TPIPAS維運暨執行小組將從速審核後,寄發「錄取與否通知函」(請注意確認報名時所留存電子郵件信箱是否會擋信)。請於收到「錄取」通知函後,再依規定完成繳費即可。
二、 報名成功並經綠取,而未完成繳費(含應行補繳差額)或於課程期間缺席者,將影響其及所任職服務機關日後參與本課程或相關機制之優先機會,俾維護制度資源之有效運用。
三、 本課程設有簽到機制,為保障學員課程權益及參與測驗資格,請務必全程出席。
四、 請詳實填寫報名及聯絡資料,並請於課程報到時攜帶附照片之身份證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或護照等)或報到通知單,俾供現場專員為您辦理報到。
五、 本課程期間備供餐膳,學員如有素食需求,請於報名時選填或於課程是日報到時,告知現場專員為您服務。
六、 為確保最佳學習效果,並避免影響其他學員上課權益,課程進行中,非經講師同意,請勿使用自行攜帶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或其他相類之電子產品或上網設備。
七、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本課程全程禁止攝影、錄影、錄音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智財權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