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外號外!
個資法三讀通過~
行政院於114年3月27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立法院院會第11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今(17)日三讀通過。
【個資法修正三大重點,一次看懂】
這次個資法修法,主軸在「強化統一監管、落實公部門責任、分階段整合私部門」。關鍵變動如下:
1️⃣ 建立通報與監管體系:
所有個資事故將統一由「個資會」受理與指揮應變,並制定共通安全維護標準。
2️⃣ 公部門要有「個資保護長」:
由首長指派負責統籌個資保護,搭配個資會的外部稽核與上級機關督導,內外並進強化保護文化。
3️⃣ 私部門設6年過渡期:
個資會初期先管無主管機關業者,已有主管機關者則逐步轉移監管權,完成全國監理一體化。
💡簡言之,這次修法讓「個資會」真正成為個資保護的中樞,也意味企業、公部門都要更主動建立防護與通報機制。
詳細修正條文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