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CBPRs

什麼是CBPRs?

APEC遵循CBPR所建立的運作架構則稱為跨境隱私規則體系(Cross-Border Privacy Rules System, CBPRs)。我國在美方促請下於2018年正式加入CBPRs。

國家發展委員會與CBPR之關係?

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為達成我國參與APEC之經貿與外交任務,關注國際數位經濟發展非常重視隱私保護趨勢,主責我國於2018年加入APEC CBPRs之推動事宜。

CBPR VS. GDPR

CBPR是APEC參與其體系會員體之間的國際隱私法遵標準。我國加入該體系後,已有遵守與承諾之義務。

GDPR則是歐盟所制訂適用於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之國際隱私法遵標準。我國尚處於洽談適足性認定中,如未來通過認定,則國內企業與歐盟資料傳輸無須再取得。

應注意兩者目前於跨境傳輸並不通用。

CBPR如何運作?

CBPR是國際級驗證,且為我國政府參與APEC對於隱私保護之共同承諾。是APEC推動數位經濟發展基礎重要的一環。

CBPR透過參與的APEC會員體共同建立國際隱私法遵一致性的要求,並藉由各國指定之當責機構(Accountability Agent, AA)對企業或組織進行驗證。

CBPR可證明企業或組織對資料或個資管理的重視與能力,建構合規資料自由流通的信賴環境,促進商務貿易往來。

除了美國、臺灣,還有哪些國家認可CBPR?

APEC在2011年正式實施CBPR之後,已有不少國家陸續加入成為會員,至今除了我國之外,還有美國、墨西哥、加拿大、日本、韓國、新加坡、澳洲、菲律賓,共9個會員。全體CBPR成員貿易總額佔全球39%。
我國則是在2018年加入CBPR。成為會員後,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與隱私執法機關共同指定資策會,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導及協助資策會申請作為CBPR認證的當責機構。

2021年6月3日終於獲得APEC認准,成為繼美國、日本、新加坡、南韓之後,第5個擁有當責機構的APEC會員體。

國際上亦有非APEC會員體支持CBPR,如百慕達等。未來也將持續有其他國家加入。

CBPR是國際級驗證,這是什麼意思?

所有通過CBPR驗證的企業可獲頒CBPR標章,彰顯遵循APEC CBPR一致性的隱私法遵要求,且受到CBPR參與國家的認可。

什麼是CBPR標章?如何取得?

向AA申請通過CBPR驗證之企業或組織,AA得授權使用CBPR證明標章,彰顯企業或組織具備國際水準之隱私保護能力。

同時,通過CBPR驗證之企業或組織將登錄於APEC CBPRs官網通過企業或組織名單中。
詳參CBPRs官網:http://cbprs.org/compliance-directory/cbpr-system/

什麼是AA?

AA是指當責機構,全稱是「Accountability Agent」。

目前全球有5個國家擁有AA,共9個AA,分屬於我國、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

AA可能是政府機關或法人組織,必須由所屬國家隱私執法機關(Privacy Enforcement Authority, PEA)推薦,向CBPRs聯合監督小組(Joint Oversight Panel, JOP)申請,經APEC DESG審查通過後取得資格。

國家發展委員與AA的關係?

按CBPR要求,國發會與我國15個隱私執法機關以經濟部TPIPAS寶貴的建置經驗為由,共同指定及推薦資策會擔任我國AA。並由國發會協助及指導資策會完成申請,公私協力推動CBPR在我國落實,展現我國奠定國內企業數位轉型法遵基礎,參與APEC數位經貿活動之決心。

隱私執法機關與AA的關係?

按CBPR要求,國發會與我國15個隱私執法機關以經濟部TPIPAS寶貴的建置經驗為由,共同指定及推薦資策會擔任我國AA。

AA的任務是什麼?

AA主要任務是完成企業驗證(Certification)的執行,推動APEC CBPR此一標準的落實。

資策會科法所未來也將積極參與國際隱私活動,關注及研究國際隱私法制動向與最新發展,以利我國行政機關與私人企業之準備。

我國有哪些AA?

我國第一個AA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亦為全球第九個AA。因長年維運經濟部臺灣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制度(TPIPAS),受國家發展委員會與國內隱私執法機關於2019年推薦參加申請,並於2021年6月3日取得資格生效。

全球有哪些企業取得CBPR驗證?

如Apple Inc.、GE、EA、Cisco、IBM、MasterCard、Virgin Pulse、World Wrestling Entertainment、Alibaba Cloud(Singapore)、Paidy(Japan)等。

詳參CBPRs官網:http://cbprs.org/compliance-directory/cbpr-system/

CBPR VS. ISO27701?

CBPR是由美國領導APEC會員體在促進國際商貿合作的基礎下所建立的國際隱私法遵標準。CBPR亦是當前國際上唯一在亞太地區,由APEC認可之驗證標準。

GDPR是歐盟的架構下的國際隱私法遵標準,目前跨境傳輸尚無官方公開認可之驗證標準。

ISO27701是國際標準組織建基於ISO27001與ISO27002所頒佈之資安標準。與CBPR最大的差異係ISO27701屬產業自律選擇之標準,並無官方監管單位、不具法律直接效力。

參考資料:https://www.nccgroup.com/us/iso-27701-vs-apec-cb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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