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個資保護與管理指引手冊]

經濟部今(112)年8月1日發布施行「綜合商品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綜合商品零售業者須在明(113)年1月31日前完成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

以百貨公司、量販店、超市及超商等具有大量會員的綜合商業零售業業者為對象,提供業者實作參考指引、自我評核作業,並附上個資事故案例及常見問題,提供業者具體操作之參考。

新聞及指引連結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13012&fbclid=IwAR0iya8vF52hZsf-zb1x_PrKQ31ER42pOQBsm77k9mNGf88OHxUfg2KY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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