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章申請說明

dp.mark (資料隱私保護標章)係指用以證明事業之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通過驗證之證明標章。

申請標章需為通過TPIPAS驗證之事業方得為之。此外,事業尚須符合「資料隱私保護標章dp.mark管理要點」所定其他要件。通過驗證之事業應向制度維運機構提出dp.mark之申請,並於申請時依規定繳齊文件及費用。詳細內容請參閱「資料隱私保護標章dp.mark管理要點」,及公告之年度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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